螺纹钢(钢筋)尺寸、外形、重量和允许偏差
发布日期: 2010-12-31
1)公称直径范围及推荐直径
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 6~50mm,标准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 6、8、10、12、16、20、25、32、40、50mm。
2)带肋钢筋的表面形状及尺寸允许偏差
带肋钢筋横肋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横肋与钢筋轴线的夹角 β 不应小于 45 度,当该夹角不大于 70度时,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的方向应相
反;
横肋公称间距 l 不得大于钢筋公称直径的 0.7 倍;
横肋侧面与钢筋表面的夹角 α 不得小于 45度;
钢筋相邻两面上横肋末端之间的间隙(包括纵肋宽度)总和不应大于钢筋公称周长的 20%;
当钢筋公称直径不大于 12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 0.055 ; 公称直径为 14mm和 16mm时,相对肋面
积不应小于 0.060 ;公称直径大于 16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