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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钢筋检测的补充规定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204-200 局部修订
条文已于 2011年 8月 1日开始实施。根据标准修改条文及相应说明,现对钢筋
委托检测事项特做补充规定如下:
一、有抗震要求的钢筋的检验
检测委托单上一定要注明相应的抗震要求,否则按普通钢筋进行检测。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测参数: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最大力下总伸长率、重量偏差。
样品要求:直径 25mm及 25mm以下的钢筋,取 6根 580mm~600mm、9根 550mm
左右(至少 520mm)的钢筋;直径 25mm~32mm的钢筋,取 6根 650mm~670mm、9
根 550mm左右(至少 520mm)的钢筋。
取样切割钢筋时, 必须保证钢筋两端切口平整并与钢筋轴线垂直, 以免影响
重量偏差的检测。(详见附件)
二、调直钢筋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