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接头的设计原则和性能等级
3.01 、接头的设计应满足强度及变形性能的要求。
3.02 、接头连接件的屈服承载力和受拉承载力的标准值应不小于被连接钢筋的屈服承
载力和受拉承载力标准值的 1.10 倍。
3.03 、接头应根据其等级和应用场合,对单向拉伸性能、高应力反复拉压、大变形反
复拉压、抗疲劳、耐低温等各项性能确定相应的检验项目。
3.04 、接头应根据抗拉强度、残余变形以及高应力和大变形条件下反复拉压性能的差
异,分为下列三个等级:
I 级:接头抗拉强度等于被连接钢筋实际抗拉强度或不小于 1.10倍钢筋抗拉强度标准
值,残余变形小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Ⅱ级: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残余变形较小并具有高延性
及反复拉压性能。
Ⅲ级: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的 1.25 倍,残余变形较小并
具有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3.05 、I 级、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