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五冶金建设公司钢结构工程分公司
钢结构制作质量控制程序
编制:
审核:
审批:
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总 则
1. 本技术文件是根据 GB50205-2001《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 及 JGJ81-2002
《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而制订的。
2. 本技术文件可作为我公司在制作、检验钢结构产品时的使用根据。
3. 钢结构制作质量控制分为产品工序质量控制和检验工作质量控制。
4. 在钢结构制作过程中,各主要工序必须实行三级质量检验,即:
4.1 自检:责任生产人员自检; 每道工序操作者自检合格后, 填写自检记录并
签字认可,并在工件上标上√表示合格,方可将工件及自检记录移交工序
兼职质量检验员。
4.2 复检:工序兼职质量检验员对主控项目及重要结构尺寸复检,复检合格后
会同班长签字确认,方可将工件及自检记录移交下工序。
4.3 交检:下工序对上工序工件进行的检查。下工序兼职质量检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