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产品牌号表示表示方法
1 基本原则
1.1 凡列入国家标准何行业标准的钢铁产品,均应按本标准的牌号
表示方法编写牌号。
1.2 钢铁产品牌号的表示,通常采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化学元素
符号和阿拉伯数字相结合的方法表示。 为了便于国际交流和贸易的需
要,也可采用大字英文字母或国际惯例表示符号。 常用化学元素符号
见表 1。
1.3 采用汉语拼音字母或英文字母表示产品名称、用途、特性和工
艺方法时, 一般从产品名称中选取有代表性的汉字的汉语拼音的首位
字母或英文单词的首位字母。 当和另一产品所取字母重复时, 改取第
二字母或第三个字母,或同时选取两个(或多个)汉字或英文单词的
首位字母。
采用汉语拼音字母或英文字母,原则上只取一个,一般不超过
三个。
1.4 产品牌号中各组成部分的表示方法应符合相应规定, 各部分按顺
序排列,如无必要可省略相应部分。除有特殊规定外,字母、符号及
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