镀膜玻璃检验规则
RDBL/WJ-7.5.1-15
一、 做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派产单要求, 落实基片。重点注意五件事:
⑴ 如合同为配片,必须保证本次和上次基片为同一生产厂家。如采用不同厂家的基
片应先做颜色对比测试,确定透光率、 L *、a*、b *等光学指标的偏差均小于 1.0,方可
通知切裁。
⑵ 镀膜使用的基片应为下线不超 4 周的浮法玻璃 ,如有超期 ,需在生产前进行清洗验
收。对明显有纸纹和霉点的玻璃禁止使用,如有轻微发霉,则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
在磨料罐中加适量抛光粉。
⑶ 钢化或切裁过来的半成品玻璃,提前签收,在玻璃签收本上按架做好签收记录,
并根据合同捡单打印尺寸标签、粘贴标签,标签必须贴在锡面。
⑷ 如有异形玻璃,根椐派产单要求,按图纸复核尺寸及该镀那个面,贴好尺寸标签。
⑸ 对于来料加工,要对清洗后的玻璃认真检验,检验内容包括纸纹、霉点、划伤、
爆边、裂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