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防汛工作制度
第一章 防汛领导小组及工作制度
第一条 项目部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部经理担任,成员由项目部主要
职能部门、项目部下属各防汛主要地域、主要生产生活设施的具体管辖责任单位
领导组成。
第二条 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防汛工作的协调和管理。防汛办公室一般设在生产技
术部,办公室主任由生产技术部主任或副主任担任。
第三条 防汛办公室为防汛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年度防汛工作的计划
安排、检查指导、灾情汇报、总结评比、对外联络等工作。
第四条 每年汛期以前二个月,防汛办公室应安排公司防汛各有关责任单位
进行一次自查,并将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条 每年汛期前一个月,防汛办公室应组织对公司防汛工作情况进行一
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有关责任单位,责令限期(原则在每年 5
月 25日前)整改完毕。
第六条 若有关责任单位及个人拒不接受安排,或对防汛工作造成阻碍、影
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