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卷帘门的技术标准要求
一、产品必须满足下列规范及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民用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防火卷帘》 GB14102-2005、《门和
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B/T7633-2008),以及其他国家和地方、行
业颁布的相关消防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
二、技术指标及要求:
为特级无机双轨双帘防火卷帘门,可防火、防烟、防风、防盗,
可与烟感、温感报警系统配套使用, 以背火面温升做耐火极限判定耐
火极限,耐火极限 3小时,帘面为由无机纤维材料制作;启闭方式为
垂直卷,帘面数量为 2个;所有防火卷帘门均应为电动和手动两种控
制方式;所有防火卷帘门机械设备箱四周无有效防火分隔处, 其两侧
及顶至结构楼板底(梁底)均应做防火处理,且其耐火极限不小于 3
小时。
用于疏散通道或防火分隔的电动防火卷帘两侧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