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雕塑工程合同
雕塑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南水关浮雕文化墙、二王纪念碑浮雕墙,创作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如
下:
一、雕塑内容:创作南水关浮雕文化墙、二王纪念碑浮雕墙各一幅。
二、规格与材质:
1、南水关浮雕文化墙,暂定面积 77.5m2,天然青石板材,厚度 8cm,平均雕刻深度 4cm;
2、二王纪念碑浮雕墙,高度 2.65m,长度 45m,暂定总面积 119.25 m2 ,材质天然白麻花岗
石板,厚度 12cm,最大雕刻深度 8cm。
三、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和当地历史人文素材为依据,先设计方案并修改经甲方
审定后,以图纸为标准,创作成品石雕。泥塑部分完成需经甲方代表到场审查认可,浮雕成
品达到栩栩如生、形神兼备、无明显色差。
四、造价与付款方式: 南水关浮雕文化墙和二王纪念碑浮雕墙总造价暂定 90万元整,每平方
米造价 4600 元整,结算按石雕实际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