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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技术要求
1.1 总则
1.1.1 说明
1.1.1.1 本章说明有关各类型风机的制造、安装及调试所需的各项技术要求。
1.1.2 一般要求
1.1.2.1 须按照设备表内所标注的送风量、数量、用电量及品种选取而提供合适的风
机。风机特性参数应有海拔高度、温度的修正能力,并同时提交风机转速,
轴承寿命等相关参数。而在设备表内所标注的风机送风压头,是按初步设计
概算,仅作招标参照,而实际所需压头应由承包单位按照所提供设备和管道
系统所引起的风阻,再作计算核定。有关计算结果须提交审核。但如其后仍
发觉所提供的设备于实际系统运作时不协调,而需对部份设备(风机、电动
机、电气设备、电缆等)作修改或更换以配合时,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一概由承包单位负责。
1.1.2.2 除双速离心风机需自带控制箱(柜)的外,其它所有风机电控柜的组织定货
由强电专业负责,需 BA 控制系统的由弱电专业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