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检查标准
一、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被占用
1、消防车道设有影响通行和作业障碍物的, 必须清除,
保持消防车道畅通,确保消防车道净宽和净高不小于 4 米,
消防车回车场地不得被占用,并设有“严禁占用”等标志。
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被占用,场地与建筑物间设有
妨碍消防车登高操作障碍物的, 必须清理或拆除,恢复使用
功能。高层建筑操作场地对应设置的消防救援窗口,不易识
别的应设明显标识。
二、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高层建筑内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必须拆
除或者更换。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的顶棚、
墙面、地面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 必须为不燃材料。
2、对现有高层建筑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
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外墙防护层结构密封不完整
的,必须及时修补。对裸露保温材料的,密封要严实。同时
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并应在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