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可要求饭店承担何种责任
刘方飞
【案情】
高某带家人去一海滨城市旅游, 并入住到该市靠近海边的假日饭店。 假日饭店内设有一
健身房供客人使用。 一天晚饭后,高某到健身房锻炼身体,在一器材上练习时,被搁置在旁
边架子上的哑铃砸伤脚部 (哑铃非高某原因掉下 )。后高某被送到附近的医院,经检查右脚粉
碎性骨折。 高某住院治疗一个多月, 花去医药费 1.6 万多元,留下终身残疾。 高某诉至法院,
要求饭店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花费。
【分歧】
第一种观点认为, 高某和假日饭店之间已形成合同关系, 高某只能要求饭店承担违约责
任。第二种观点认为,高某脚被砸伤,其合法权益的损害是由于饭店的不法侵害所造成的,
故高某只能要求饭店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种观点认为, 高某在此纠纷中, 拥有自主选择的权
利。既可以要求饭店承担违约责任,又可以要求饭店承担侵权责任,但二者只能选择其一。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