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确保安全体系有效运转, 进一步贯彻执行“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安全行为, 保障驻地所有成员在工作过
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预防事故发生, 根据公司及业主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
规定。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高监、及相关监理服务人员共同组成安全领导小组。其中组长由高
监担任;副组长由驻地办安全专监担任。 在做好日常监理工作的同时, 负
责做好安全教育、 安全控制、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等工作, 使每
项工作均处于受控状态。
二、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在开工前针对安全生产情况和特点,组织驻地全体人员进行一次
安全教育;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开展监理服务过程中,每季度对各安全生产相关人员集中一定时
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学习。
三、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每 2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检,并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