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 广场铺装施工工艺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大型天然石材、人工合成石材砖广场铺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
2.1.1 石材应有产品合格证明,其品种、规格、技术等级、光泽度、外观质量应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2.1.2 水泥:一般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 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
验报告,进场后应对强度、 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取样复试。 其质量
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等的规定。
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 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复试, 并
按复试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1.3 砂:水泥砂浆用过 8mm孔径筛子的粗砂或中砂,其含泥量不大于 3%,其
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灌浆用过 2mm孔径筛子的细砂。
2.1.4 水: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应按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