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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1 总 则
1.1 为保护城市市容市貌 ,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工程、掘路工
程施工现场管理,统一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标准,促进市政工程、
掘路工程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所称市政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维修(中
修以上)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等的施工行为。掘路工程
是指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施工行为。
1.3 本标准适用于进行的市政工程及掘路工程,参照本标准
执行。
1.4 本标准引用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部《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建设工程
监理规范》、《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技术规范。
2 一般规定
2.1 建设单位承担本标准实施的督促检查责任。
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