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表
表 AQ-C11-4
编号
工程名称 长春市南部快速路 N3 标 施工单位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部位 施工现场 作业单位 工区、协作队伍
存在问题:
东线(桥梁工区):
1.油桶附近未放置消防器材,现场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基础分公司)
2.钢筋加工场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施工现场使用倒顺开关,钢筋调直机无三级配电
箱,原材堆放未进行支垫。 (通江康达)
3.钢筋加工场交流电焊机未使用专用配电箱,配电箱内空开不符合要求(不透明) ,无漏
电断路保护器,且一闸多机。 (通江康达)
4.帐篷内使用花线,采用碘钨灯进行照明(容易引发火灾事故发生) 。(通江康达)
5.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较差,乙炔瓶无安全防震圈,无安全回火阀,压力表已经损坏。 (基
础分公司)
6.施工现场道路口文明施工较差。
7.汽车吊无小勾限位器,配电箱一个空开控制 4 个漏电断路保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