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
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
患处理规定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
患处理规定》的通知
2009-12-21
京建施〔 2009〕889号
各区、县建委、安全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安全监管局,各集团、
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减少生产安全
事故的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号
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北
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
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