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5 灰土回填施工工艺标准
(SEJ/BZ-0105—2002)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基坑、 基槽、室内地坪、
管沟、室外台阶和散水等灰土回填地基(垫层)。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土:宜优先采用基槽中挖出的土, 但不得含有有机杂物, 使用
前应先过筛,其粒径不大于 15mm。含水量应符合规定。
2.1.2 石灰:应用块灰或生石灰粉; 使用前应充分熟化过筛, 不得含
有粒径大于 5mm 的生石灰块,也不得含有过多的水分。
2.1.3 主要机具有:一般应备有木夯、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手推车、
筛子(孔径 6~10mm和 16~20 mm 两种)、标准斗、靠尺、耙子、
平头铁锹、胶皮管、小线和木折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基坑(槽)在铺灰土前必须先行钎探验槽, 并按设计和勘探部
门的要求处理完地基,办完隐检手续。
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