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
内墙抹石灰砂浆(包括抹水泥踢脚或墙
裙及窗台)。
2.1 主要材料和机具:
2.1.1 石灰膏 :应用块状生石灰淋制,
必须用孔经不大于 3mm×3mm的筛过滤,并贮存
在沉淀池中。熟化时间,常温下一般不少于
15d;用于罩面灰时,不应少于 30d。使用时,
石灰膏内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和其它杂质。
2.1.2 磨细生石灰粉 :其细度应通过
4900孔 /cm2筛,用前应用水浸泡使其充分熟
化,其熟化时间应为 3d以上。
2.1.3 水泥:325目矿渣水泥和普通硅酸
盐水泥。应有出厂证明或复试单, 当出厂超过
三个月,按试验结果使用。
2.1.4 砂:中砂,平均粒径为 0.35 ~
0.5mm,使用前应过 5mm孔径的筛子。 且不得含
有杂质。
2.1.5 纸筋:使用前应用水浸透、 捣烂,
并应洁净;罩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