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电站文明生产的管理职能、 管理内容和要求、 检查与
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香都变电站生产区域文明生产管理工作。
2、制定标准的依据
国家电力公司 "安全、文明生产达标 "实施细则。
3、管理职能
3.1 变电站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文明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2 变电站内的各级人员 ,各单位与变电站有关的运行、检修人员和
其他有关的生产人员是本文明生产管理标准的具体执行人。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变电站文明生产的主要内容是: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和优
质的服务,不仅是职工精神文明水平的标志, 也是安全经济供电的(即
物质文明建设)的保证。
4.1.2 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是企业生产活动缺一不可的两翼,因此,
在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安排文明生产工作。 对文明建设的重点项
目要列入站年度计划。
4.1.3 文明生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