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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实施细则
为充分发挥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 协会”)维护和服务深圳市各会员单位
(以下简称“ 会员单位 ”)的职能作用,确保会员单位对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风险的有效转
移。根据协会理事会的决议,聘请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江泰”)
为本协会的保险顾问, 为各会员单位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为有效实施保险条款及保险索赔,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是保险条款的补充和说明,与保险条款同为保险合同的有效组
成部分。
第一条 操作模式
本次承保将采用的操作模式:
集权型——统一管理、统一操作、统一费率及统一保险到期时间。
本次保险工作具体操作方式: 由江泰统一设计保险合同规范文本, 宣传动员会员单位
投保,协助投保单位签订保险协议和保险合同,审校保险单,收取保险费及向会员单位提
供日常服务(包括日常联系、沟通、交流、保全服务等)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