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布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
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客
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
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集合细则》)及《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定向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原《管理办法》 2003年12月颁布, 2004
年2月实施,至今已经 9年。根据有关规定, 对于发布时间超过 5年的“试行办法 ”,
需要在对试行效果进行评估的基础上修订为正式办法。 同时,随着市场状况、 客
户需求和证券公司自身管理能力的变化, 原《管理办法》 及配套实施细则逐渐显
现管制过多、 与市场需求形势发展不适应的问题, 需要适当调整、 完善,以推动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 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财富管理服务, 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