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监理人员的权限;
1)工 程 监 理 人 员 工 程 施 工 不 符 合 工 程 设 计 要 求 , 施 工 技 术 标 准 和 合 同
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2)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
报告建设单位改正。
2监理单位的义务及法律责任
1)监理业务的承接应不能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
2)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与甲、乙方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资质降级甚至吊销资质,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4)不得与承包商串通,为承包商谋取非法利益
5)转让监理业务的转让监理业务的
3强制实行建设工程监理的工程范围
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