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E0F/HYLHD-20-2012 版本号 /修改次数: A/0
危险源辨识、评价、控制管理制度
1. 目的
确定公司及各部门的活动、 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以及可以施加影响的危险
源,并评价其危险程度, 确保公司在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 考虑与职业健康
安全有关的危险源。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确定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危险源,并评价其危险程度,
判定具有重大风险的危险源。
3. 职责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重要危险源的批准并将其列入公司职业健康
安全目标或改进规划。
3.2 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与评价的组织
工作。
3.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源识别与评价工作,并配
合开展有关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危险源的辩识。
4.1.1 危险源的辩识范围包括:
厂址及环境条件;
厂区平面布局;
生产工艺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