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监理项目部的设置
一、管理组织关系
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期限实施监理服务工作。监理项目
部是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即监理规范中所称的项目监理机构) 。
监理项目部与业主项目部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业主项目部对监理项目部实施
指导、监督、考核。
监理项目部与施工项目部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有关要求,对施工
项目部在工程实施中实行“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管理。
监理项目部与设计项目部是管理协调关系,重点关注并协助业主协调设计图纸提交进度满足工程建
设的需要。在施工阶段及时提出所发现的设计问题,并监督落实。
监理项目部与材料 /构配件供应商是管理协调关系,重点关注并协助业主协调材料 /构配件供货进度、
质量等方面,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二、监理项目部设置原则
监理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