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
部令第 17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范围
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 、分
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 、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
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
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分类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为机械、土建、综合三类。机
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起重机械、土石方机
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可以从事除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
生产管理工作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综合类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全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新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只可以在
机械、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