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板楼地面施工作业指导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质板楼地面的施工工艺,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木地板、
拼花木板和硬质纤维板等木质楼地面面层工程的施工。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
2.1.1 木材材质的品种、规格、等级、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1.2 木板面层:采用不易腐朽、不易变形开裂的木材做成顶面刨面,侧面
带有企口的木板, 其宽度不应大于 120毫米,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面层下的毛
地板、木搁栅和垫木等的规格、树种以及防腐处理,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1.3 拼花木板面层: 采用加工好的拼花木板, 其树种应用水曲柳、 核桃木、
柞木等质地优良,不易腐朽开裂的木材做成企口、截口或平头接缝的拼花木板。
2.1.4 硬质纤维板面层:采用已浸冷水约 24小时,且已晾干的纤维板。
2.1.5 木搁栅含水率≤ 20%;面层木质地板含水率≤ 12%。
2.1.6 木搁栅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