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评审管理制度
版本号: A 编号: HY/Z D -14-2011
修改状态: 0 页码: 1/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对压力容器订货流程中的审图、产品分类、签订合同、订
货图样处理等工作程序和责任作出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压力容器产品订货合同评审管理。
2 合同审图
2.1 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 必须有“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印章”。 设
计资格印章中应有单位名称、技术责任人姓名、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
批准书》编号及批准日期。图样上应有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
监察规程》(简称《容规》)要求的审签手续。
2.2 压力容器产品图样由合同订货人员初审,初审内容如下:
a.符合《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批准书》规定的设计类别;
b.符合《容规》所规定的审批手续;
c. 有齐全的责任人员签字;
d.有明确的技术特性表:设计压力、设计温度、使用介质、容器类别
等完整齐全;
e.技术条件和零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