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的技术要求
1.不溶物:
I 型硅酸盐水泥中不溶物不得超过 0.75%;
II 型硅酸盐水泥中不溶物不得超过 1.50%。
2.烧失量:
I 型硅酸盐水泥中烧失量不得大于 3.0%, II 型硅酸盐水泥中烧失量不得大干 3.5%。
普通水泥中烧失量不得大于 5.0%。
3.氧化镁:
水泥中氧化镁的含量不直超过 5.0%。如果水泥经压蒸安定性试验合格,则水泥中氧化
镁的含量允许放宽到 6.0%。
4.三氧化硫:
水泥中三氧化硫的含量不得超过 3.5%。
5.细度:
硅酸盐水泥比表面积大于 300 m 2/kg ,普通水泥 80 urn 方孔筛筛余不得超过 10.0 %。
6.凝结时间:
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得早于 45 min ,终凝不得迟于 6.5 h 。普通水泥初凝不得早于 45
min,终凝不得迟于 10 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