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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 扬州湾头玉器特色小镇
乙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联络地址: 邮编:
乙方承租商铺(简称“商铺” )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扬州湾头玉器特色小镇 区 层 号铺
为创建一个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确保商铺及 扬州湾头玉器特色小镇(简称“特色小镇” )的消防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 61 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
地方相关消防条例的规定精神,甲方与乙方订立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消防法规,掌握特色小镇的消防安全情况。负责特色小镇公共区域消防监控系
统,消防公共设施设备和器材的维护管理,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对特色小镇公共消防安全负
总责。
(二)督导乙方建立建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责任和制度,并对乙方落实情况进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