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Ο一Ο年十二月十四日关于对成都市等 17个市、州 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全文如下:
关于对成都市等 17个市、州 2009年《四川省建设
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川建价发〔 2010〕42号
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你们关于 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 根据 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
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 [2008]453 号)及《关于印发 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人工费调整
系数公式的通知》(川建价发 [2009]11 号)的要求,现批准成都市等 17个市、州 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见附件) 。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 2011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