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发生在本区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
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金山防汛防台和整体抗风
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上海市防汛条例》 《上海市防
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上海市金山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上海市金山区水利规
划》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区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和风暴潮灾害,以
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
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以防为主,防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