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指导标准》 (征求意见稿)
根据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的委托及各地要求,为了配合即将颁布的《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规范住宅小区
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组织起草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指导标准》 (征求意见稿) ,现将该稿全文刊
登,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欢迎全国物业管理行业以及关心、支持物业管理发展的单位和个人围绕制定《标准》的重要性、
必要性和迫切性;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内容的分项归类是否准确、科学; 《标准》具体划为三个等级是否可行;各等级《标准》分
类细目构成是否全面; 《标准》中对三个等级的各项指标是否准确等内容提出修改或完善的意见,并将书面修改意见于 2003 年 5
月 31日前寄至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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