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考核办法》的通知
粤建管字〔 2003〕 102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和健全各级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提高
依法监督水平,现将《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 OO 三年七月二十四
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 (以下简称“安监机构” )的管理, 推动安监机构
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安监机构依法监督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广东省工程建设安全监督
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安监机构的归口管理工作,各地级以上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监机构的归口管理工作。
第三条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