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 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
JGJ/T29-2003
1 总则
101 为确保建筑涂饰工程 施工及验收的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在水泥 砂浆抹灰基层、混合砂桨抹灰基层、混凝 土基层、石膏板基层、
粘土砖基层和旧涂层 等基层上的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
103 建筑涂饰工程的施工 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
的规定。
2、术语
2.0.1 重建筑涂饰 building surface decoration,用涂饰材料对建筑物进行装饰和保护的工序。
2.0.2 基层 substrate 涂饰对象的表层,如混凝土、 水泥砂桨、混合砂浆、石膏 板、粘土砖 等
材料。
2.0.3 底涂层 priming-coat 在基层上涂饰第一道涂料形成的涂层。
2.0.4 面涂层 finishing-coat 涂饰工程最后一道涂层 。
2.0.5 中涂层 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