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将更好衔接
本报记者 朱永旗
美国一直要求将中国的《招标投标法》体制与《政府
采购法》体制合二为一, 将公共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国内也有专家建议,按照国际政府采购惯例 , 为了与
WTO《政府采购协议》和联合国《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示
范法》等国际规则接轨,可以将我国现行的《招标投标法》
和《政府采购法》合二为一,将招投标的内容统一纳入到修
改后的《政府采购法》中。
但事实上,工程领域招投标规模更大,而工程领域招
投标和政府采购也有明显的区别。 在“2010 年全国招投标领
域年度聚焦”活动上,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综合处处
长高志刚介绍,近几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每年都以 1000 亿
的速度增长, 2009 年达到 7000 多亿。而工程领域招投标规
模,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袁炳玉接受记者采访时估
计,保守推算也应有几十万亿规模。
《招投标实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