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地
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
苏国土资发〔 2006〕320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管理,按期保质保量地完
成项目建设任务,根据有关规定,省厅制订了《江苏省土地开
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厅。
附件:《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 ОО 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土地整理 项目 管理 办法 通知
抄 送 : 省财政厅、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附件 :
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 确保按时
保质保量完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任务,根据《国家投资土
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