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
全施工措施备案办法》的通知
闽建建 [2005]51 号 浏览次数 :3562
各设区市建设局、市政园林局、公用事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
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规定(试行)》等规定,我厅制定了《福
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实
施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厅工程建设管理处。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
施工水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