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投资检算管理暂行办法》 (铁建设 [2007]110 号 )
第一条 为提高勘察设计质量,规范施工图投资检算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依据
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与其他投资方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
目。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在施工图设计的同时编制施工图投资检算,施工图投资
检算随施工图送建设单位审核,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审核意见优化设计、修改施工图投资检
算。
第四条 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图投资检算审查工作,并将施工图投资检算有关事宜纳入
勘察设计合同,依据合同约定对施工图投资检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罚。
第五条 勘察设计单位是编制施工图投资检算的责任主体,应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复
后,根据建设项目建设需要,制订施工图供图计划和投资检算编制计划,经建设单位同意
后实施。
第六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将控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