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 2010〕745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轨
道交通建设各参建单位:
为加强对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旁站监理的管
理,规范施工现场旁站监理行为,现将《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
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 (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 O 一 O 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 轨道交通 旁站监理 规定 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 12月 22日印发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旁站
监理的管理,规范施工现场旁站监理行为,依据《建设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
监理规程》(GB50319-2000 )等有关规定,结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