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定代表人:赵殿安 (施工方)
检查结论意见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按工程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经过自
检自查,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各分项、分部工程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质量评
定,已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本报告内容实事求是,同意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意见:
本报告真实,完整,未发现有合同违约行为,
该工程经验核达到设计要求,符合规范要求,满足使用功能。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一、基 本 情 况
工程名称 九如溪谷 1.3 期 26#楼 工 程 地址 沈北新区蒲河新城人和街
工程地址 沈北新区蒲河新城人和街 联系电话 88087188
施工单位
葫芦岛东北金城建设有限公
司
承包形式 工程总承包
建筑面积 409.9(m2) 地上总高 7.812m
结构形式 砖混 层 数
地上 2 层
地下 层
合同约定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