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梯和坡道规范
(一)台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①公共建筑 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 0.3m,踏步高度不宜大
于 0.15m,并不宜小于 0.1m,踏步应防滑。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应少
于 2 级,当高差不足 2 级时,应按坡道设置;
旅客地道、天桥的阶梯踏步高度不宜大于 0.14m,踏步宽度不宜
小于 0.32m,每段阶梯不宜大于 18 步,直跑阶梯平台宽度不宜小于
1.5m。
②民用建筑 强制性规范,大于等于 18 个台阶就必须设一个休息平
台,踏 步高 度一般 是 12CM-17CM 之间 ,踏 步宽度一般 是
25CM-30CM 。
③主要疏散楼梯 应符合下列规定:
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0.28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 0.16m,连续踏步
不超过 18 级, 超过 18 级时,应加设中间休息平台,楼梯平台宽度
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 1.10m;
④营业部分的公用楼梯 应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