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1 总则
1.0.1 为保障公路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车辆的安全运行 ,规范养
护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作业行为 ,特制定本规程 .
1.0.2 本规程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的养护维修作业 ,四级公路可参照执行 .
1.0.3 基本要求
1 在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前 ,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 ,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并报有关部
门批准。
2 养护维修作业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部门, 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
理人员,实施对养护维修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3 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公路管理单位或经营单位应加强养护维修安全作业的管理, 公路管理机构应对
养护维修安全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
5 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设施应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在未完成养护维修作业
之前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除或改变安全设施的位置、 扩大或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