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金晖煤焦化
工公司资料管理制度
金晖煤焦化工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壹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壹步提高山西金晖煤焦化工 XX 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档案管理水平,使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
度化,更好地为企业生产运营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档案法》的关联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档案是指公司于生产活动中直接形成的
全部档案的总和, 包括生产运营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
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原始记
录。本公司的档案主要有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和电子档案
三类。
第三条 档案工作是本公司各项管理的基础工作, 是维
护本单位经济利益、合法权益的壹项工作。
第四条 本单位档案工作实行统壹领导、 统壹管理、 分
级负责。所属各部门的文书档案由所属部门档案管理人员
管理;工程项目形成的档案由项目和发展部负责整理,由
公司办公室集中统壹管理。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