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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建筑规则
第一部分 住宅设计统一技术措施
一. 总平面设计
1. 间距
1.1 建筑平面搭接错位时, h 值(净尺寸)不宜大于 2.4m,以免影响采光。
2. 消防
2.1 总图中应做好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面设计, 注意人车分流; 当消防车道下面为地下室
时,结构应考虑消防车总重 300KN荷载。
2.2 登高面
2.2.1 登高面宜在用地红线内解决, 条件限制时可利用绿化带作登高面, 但绿化带下应设硬
地,并按消防车总重 300KN计算。
2.2.2 当建筑物凹入处进深不大于 4m(净宽)时,该凹入范围可计入 1/4 周边长度算作登
高面;如凹槽宽度不大于 2.5m(净宽),该宽度可不计入建筑周边总长度。
2.3 消防车道
2.3.1 高层建筑周围宜设环形或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 1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