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平原县三唐乡芦庄至幸福大道公路工程
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平原县交通运输局
编制日期: 2019年 1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
制。
1、项目名称—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个字 (两个英文字段作
一个汉字 )。
2、建设地点 —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 —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
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
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