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2014 版)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以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
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宅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宅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 方 为 经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核 准 登 记 的 企 业 , 企 业 资 质 情
况 。
2.装饰施工地址 区(县) 路 弄(村) 号 楼 室。
3.住宅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
6.总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