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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政工程金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促进上海市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增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的质量意识,表彰先进和鼓励创优
积极性,结合上海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市政工程金奖(以下称“市政金奖” )是上海市市政工程施
工质量的最高荣誉奖项,体现上海市市政工程质量的一流水平。
第三条:“市政金奖”由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行业协会(以下称“市政公路
协会”)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四条: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和其他相关的
工程项目,且应具有以下规模:
1、 群体工程:工程造价 5000万元以上,一般应以整个工程项目参加评
选;当群体工程中有能独立发挥使用功能且工程造价 3000万元以上的单体工程,
也可单独参加评选。
2、 单体工程:工程造价 3000万元以上的桥梁工程或其他结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