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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员会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沪建交 [2006]445 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建设交通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
现予印发,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六年七月五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
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法律、规章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
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土木建筑工程、管线工程及其相关的
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本暂行规定所称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