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建筑、结构篇)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编制说明
受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委托,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
务中心、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审图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写了 《上海市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筑、结构专业篇) 》(以下简称《上海审查
要点》)。为使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人员、设计人员了解《上海审查要点》
的编制思路,现对有关问题予以简要说明,供相关人员参考。
一、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3 号)第十一条对审查内容的规定,施工
图审查按下列原则确定技术审查内容:
1、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
文(以下简称强条)。
《上海审查要点》不再重复列出,直接依据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强